党委巡察办公室职责
党委巡察办公室是党委工作部门,是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。具体职责是:
1. 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;
2. 统筹、协调、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;
3. 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、考核、监督和管理;
4. 承担巡察政策研究、制度建设等工作;
5. 对学校党委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,推动工作落实;
6. 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内部控制管理办公室职责
内部控制建设与管理工作是一项基础性、长期性、常规性的工作。为完善治理体系、规范权力运行、改进业务管理、提高资源绩效、服务学校战略、推进事业发展,按照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(试行)》等文件要求,学校设立内部控制管理办公室,负责全校经济和业务活动内部控制的管理。办公室具体职责如下:
1. 负责组织协调全校(含医学部)经济和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建设,负责校级内部控制系统设计与管理,负责对院系级内部控制系统设计与管理进行督导;
2.负责组织编制和定期更新学校内部控制手册,持续优化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;
3.负责对校级经济和业务活动的核心控制进行过程监管;
4.负责按照量化评价要求,每年组织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;
5.负责定期编制内部控制报告并进行内控信息公开;
6.负责定期对归口管理、不相容岗位分离管理等基础性控制进行梳理、优化、深化;
7.负责定期系统分析经济与业务活动风险,确定风险点,选择风险应对策略;负责定期组织梳理学校各类经济与业务活动的流程、环节,对控制措施进行优化、深化、细化,采用适当技术对最优实务进行固化。